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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9-9-19  阅读次数:

海学组办〔2009〕25号
各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
    根据县委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以简报等形式反映全县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各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希各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突出指导性、典型性和时效性,全面反映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思路、好举措、好经验、新成效和新典型,为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信息报送要求
    1.突出报送重点。要重点报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重要安排和活动;报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报送县级机关部门结对帮扶助学情况;报送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报送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科学发展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报送广大人民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评价。
    2.明确报送形式。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送(邮箱地址为81868790@163.com)。文字类信息以A4纸WORD格式排版,文件名格式为“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图片类信息中的图片压缩为560×373像素,JPEG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
    3.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对上报的信息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确保质量。报送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内容详实,简明扼要,文字通畅。
    三、组织实施
    1.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明确一名政治素质较高、有阅读写作能力、熟悉网络操作、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员,专职负责信息的采编、报送工作。各党委要认真组织所属参学单位主动上报学习实践活动信息。县委各指导检查组要督促联系单位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建立即时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典型、挖掘素材、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信息。每周至少报送1条以上活动动态类信息,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至少报送1条以上经验或成果类信息。
    3.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适时通报信息的报送及采用情况。
    4.发挥好简报的指导作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简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宣传平台作用,借鉴先进经验,用以指导工作。海安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网站(http://kxfz.haian.gov.cn)开设“简报”专栏,及时发布电子版简报,供各单位查阅。
    四、其它事宜
    1.请各单位于9月23日前将本单位信息员名单(包括分管领导和成员)及联系电话、邮箱以电子邮件(81868790@163.com)形式上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行政中心1635室)。
    2.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联系方式:
    信息上报专用邮箱:81868790@163.com
    联系电话:81868790
                                         
                                                                                     200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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